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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公司关于第二医教园区人才公寓及区域配套商业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20 16:57

  一、项目名称

  第二医教园区人才公寓及区域配套商业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业主

  泸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开标地点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5楼)

  四、开标时间

  2018年7月17日10时30分

  五、公示期

  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25日

  六、投标最高限价

  15200000元

  七、中标候选人及排名

  第一名: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180000元;综合得分:93.4
  第二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3072000元;综合得分:89.9
  第三名:四川宏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800000元;综合得分:88.5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张伟莉,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专业,证书编号:133102646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1.项目名称:剑阁县城清河东岸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
  开工竣工期:2015.4.8-2015.5.23
  建筑规模:改造面积56879.5平方米、新建面积74324.01平方米。
  2.项目名称:南车安置点工程设计
  开工竣工期:2015.10.10-2015.11.10
  建筑规模:约20万平方米。
  3.项目名称:泸州市第七中学校城西校区新建工程、泸州市新马路幼儿园城西分园新建工程、泸州市实验小学城西校区新建工程
  开工竣工期:2015.5.12-2015.6.22
  建筑规模:建筑面积59890.24平方米、建筑面积38261.1平方米、建筑面积16812.37平方米。

  八、其他评审情况

  1.四川省内江博达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报价函报价无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第3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2.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第3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3.重庆渝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第5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姓名:彭小玲
  单位:四川致远建设项目公司
  姓名:李光杰
  单位:泸州云龙机场有限公司
  姓名:冉至明
  单位:川南实业公司
  姓名:黄朝锡
  单位:安岳恒鑫建设咨询公司
  姓名:刘小军
  单位:四川兴宇监理公司

  十、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泸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