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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公司、古蔺兴城公司关于资产(含矿权)收购和合资新设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2 10:48

  泸州城投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下称:招标单位)拟对4家目标公司资产(含矿权)收购和合资新设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本次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泸州城投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资产(含矿权)收购和合资新设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开展尽职调查,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项目所有文件,完成新设合资公司注册,及合资公司矿权及资产权属转移登记。
  3.项目地点:泸州市古蔺县
  4.项目概况:
  (1)对3家目标公司进行资产(含矿权)收购;
  (2)对1家目标公司矿权及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后合资新设公司。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控制价:40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所有成果费用、人员费用、差旅费、通信费全部费用。
  7.投标人应独立完成本项目,不得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

  1.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鲜章)。
  2.律师事务所应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提供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律师事务所鲜章且主体必须与律师机构名称一致)。
  3.律师事务所注册地不在四川地区的,应在四川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分所),提供四川地区分支机构(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鲜章。
  4.律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要求。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被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在停业整顿期间的;(2)被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处罚并在停止执业期间的;
  (3)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提供加盖律师事务所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5.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书面承诺书)。
  6.投标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6楼611室持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人资格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下午4点,投标地点为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6楼60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

  招标单位官网(http://www.lzctjt.com/)、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城投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6楼61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3608373,18090857181
  邮箱:644084201@qq.com


  泸州城投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