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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长江生态湿地新城北部核心区配套环境工程一期服务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25 09: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泸州长江生态湿地新城北部核心区配套环境工程一期服务用房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纳溪区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017-510503-47-03-207403】FGQB-09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泸州市南部新城纳溪片区,规划范围东临城市主干道蓝安大道,南至二环路。
  (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合同所示的全部内容。
  (三)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70余亩,总建筑面积约44902.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2000.64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12902.1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出资比例:100%。
  (六)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七)监理周期:服务期限12个月,预计开工时间2018年5月22日(具体以委托人核发的进场通知书为准)。
  (八)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以来)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类似项目是指:不少于4.5万平方米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二)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为入川备案人员。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四)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4日18:00时前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报名费银行回执单到泸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3楼3002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我公司缴纳)。
  户名:泸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号:117201061473;
  开户行:中国银行泸州龙透关路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泸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3楼。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cg.luzhou.gov.cn)和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lzctjt.com/)(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龙腾路10号
  邮编:646000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830-2633560

  附件:招标文件

泸州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