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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01 15:10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龙腾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30-3656725 |
2 | 项目名称 | 第二医教园区教育培训基地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3 | 工程地点 | 纳溪区 |
4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160亩,总建筑面积约8.5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校行政办公用房、教学楼、图书馆、信息用房、学院宿舍、学员食堂、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停车场、文体中心等。 |
5 |
施工阶段 监理服务期 |
计划施工工期1095个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施工至缺陷责任期限届满止的时间。 |
6 |
监理范围 监理内容 监理期限 |
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图,包括但不限于场平土石方、基础、主体、安装、二次装修、园林绿化、广场道路、支护、室外附属设施等施工内容及预算、补充说明(含补遗书)所示全部内容及本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
7 |
投标人资质 要求 |
独立企业法人且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建设监理企业入库单位。 |
8 | 招标控制价 | 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为计价参考,本工程按2.562亿元作为建安工程费投资额,监理费308万元(含平行检测费)作为最高限价,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按废标处理。 |
9 | 踏勘现场 | 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
10 | 确定方式 | 最低价竞价定标法,对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以排序第一的作为中标人。中标价(含平行检验费用)不因工程造价的增减及建设规模的调整而变化,也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监理报酬。 |
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在2018年 3 月6日18时前到达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缴纳方式:应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到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收款单位: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号:51001637108051513808-0001 注:投标人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
12 |
投标文件 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
13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 |
14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时间:2018 年3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
15 | 投标人代表 | 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委托人。 |
16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担保时,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采用保函形式的,需满足招标人要求。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归档完善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到中标人的基本账户。 递交时间:中标人确定后10个日历天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