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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06 11:27
项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比选人 |
比选人: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龙腾路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830-3656725 |
2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主城区龙涧溪截污干管工程(城北段) |
3 | 工程地点 | 龙马潭区 |
4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长约9KM,从龙涧溪起点处修建污水截污干管,沿龙涧溪旁现状地形布置,接入医教园区排入二道溪污水处理厂,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
5 |
施工阶段 监理服务期 |
计划施工工期735个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至缺陷责任期限届满止的时间(含施工延长期)。 |
6 |
监理范围 监理内容 监理期限 |
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图及预算、补充说明(含补遗书)所示全部内容及本工程的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
7 |
投标人资质 要求 |
独立企业法人且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建设监理企业入库单位。 |
8 | 招标控制价 | 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为计价参考,本工程按3255万元作为建安工程费投资额,监理费46万元(含平行检测费)作为最高限价,凡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按废标处理。 |
9 | 踏勘现场 | 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
10 | 确定方式 | 竞价比选法,对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按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以排序第一的作为中选人。中标价(含平行检验费用)不因工程工期的变化和工程造价的增减及建设规模的调整而变化,也不另行支付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监理报酬。 |
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在2018年 2 月 11 日 18 时前到达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缴纳方式:应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到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账户。 收款单位: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泸州城北支行; 账号:51001637108051513808-0001 注:投标人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比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选人投标保证金;中选人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
12 |
投标文件 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
13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
14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地点: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时间:2018 年2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15 | 比选申请人代表 | 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本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委托人。 |
16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从中选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均采用现金担保,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选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退还方式:基本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监理资料完善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到中选人的基本账户。 递交时间:中选人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